规模化奶牛场重要疫病防疫规范和方案的有关

近年来,我国奶牛业逐渐向规模化、集约化、技术化的方向发展。这样容易导致一些奶牛疫病的发生,特别是一些人畜共患病,不仅影响到奶牛的安全生产,更会威胁人类的健康,所以对这类疫病的防控就显得尤为重要。

鉴于以上情况,本文根据国家动物疫病防疫的有关规定,对规模化奶牛场口蹄疫、布鲁氏菌病和结核病3种人畜共患病的防疫规范和方案进行了归纳总结,供读者参考。

1口蹄疫

口蹄疫(FootandMouthDisease,FMD)是由口蹄疫病毒引起的以偶蹄动物为主的急性、热性、高度传染性疫病,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其列为必须报告的动物传染病,我国规定为一类动物疫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免疫方案》和口蹄疫防治技术规范(农医发[]12号)。我国家畜口蹄疫的防疫,以免疫接种措施为核心,辅以其它防控措施如监测、检疫、隔离、封锁、扑杀、消毒等相结合来控制疫情蔓延和流行。

1.1疫苗免疫

免疫是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特别是口蹄疫的重要措施,是避免和减少动物疫情发生的关键。我国对口蹄疫实行强制免疫政策,免疫密度必须达%,免疫保护合格率必须达到70%以上。口蹄疫疫苗必须是农业部批准使用的疫苗,并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统一组织、逐级供应。根据口蹄疫流行和受威胁情况,可选用的疫苗有O型-亚洲I型口蹄疫二价灭活疫苗、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和口蹄疫A型疫苗。参考农业部规定,规模化奶牛场口蹄疫疫苗免疫可如下进行:

①规模化奶牛场,应根据母源抗体和免疫抗体检测结果,制定相应的免疫程序。根据报道归纳和临床经验总结,常规免疫每年可接种2~4次,各奶牛场可根据具体疫苗免疫效果而定。为减轻免疫副反应,每次免疫接种可多点、多次注射。

②犊牛90日龄左右进行初免,免疫剂量是成年牛的一半,间隔1个月进行1次强化免疫,以后每隔4~6个月免疫1次。

③对调出奶牛场的种用或非屠宰奶牛,在调运前至少2周进行1次强化免疫。对调运的未达首免日龄的犊牛,应标明犊牛的免疫情况。未进行强化免疫的,不能获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合格证。

1.2免疫效果监测

疫苗接种免疫后21d,进行免疫效果监测。亚洲Ⅰ型口蹄疫采用液相阻断ELISA,抗体效价≥26判为合格;O型口蹄疫正向间接血凝试验的抗体效价≥25判为合格,液相阻断ELISA的抗体效价≥26为合格,VP1结构蛋白抗体ELISA的抗体效价≥25判为合格11月进行全国秋季免疫效果检查。

1.3疫情监测

①监测范围包括规模化奶牛场不同年龄、品种的奶牛。

②监测时间为春季和秋季,集中监测,春季集中监测在5月底前完成,秋季集中监测在11月底前完成;日常监测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检测。

③监测数量每次集中监测至少采集血清样品≥15头份/场。

④检测方法与结果判定:免疫抗体检测方法及判定标准同1.2;口蹄疫感染情况使用非结构蛋白抗体ELISA方法检测。检测结果阳性的,采集其食道-咽部分泌物(O-P液)用RT-PCR方法检测,若检测结果为阴性应间隔15d再采样检测1次,RT-PCR检测阳性的判定为阳性畜。

⑤结果处理:病原学检测结果阳性的应立即将样品及时送国家口蹄疫参考实验室进行确诊和病原分离鉴定;对阳性奶牛进行扑杀,必要时对同群奶牛进行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同时将阳性情况报告。

1.4疫情防控

发生疫情后,采取封锁、隔离、扑杀、消毒等综合措施,防止疫情扩散。疫情确认后采取措施:

①扑杀疫点内所有病畜及同群易感畜;并对病死畜、被扑杀畜及其产品,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污水进行深埋、焚烧、堆积发酵等方法无害化处理;对被污染或可疑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畜舍、场地进行严格彻底消毒。

②在疫区周围设置警示标志,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设置动物检疫消毒站,执行监督检查任务,对出入的车辆和有关物品进行消毒;禁止活畜进出疫区及产品运出疫区;所有易感奶牛进行紧急强制免疫,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

③受威胁区最后免疫超过1个月的易感奶牛,进行1次紧急强化免疫。

④疫点内最后1头病畜死亡或扑杀后连续观察至少14d,没有新发病例;疫区、受威胁区紧急免疫接种完成;疫点经终末消毒;疫情监测阴性。报有关部门解除封锁。

2布鲁氏菌病

布鲁氏菌病(Brucellosis,简称布病)是由布鲁氏菌属细菌引起的人兽共患的常见传染病。我国将其列为二类动物疫病。病畜主要通过流产物、精液和乳汁排菌,污染环境。羊、牛、猪的易感性最强。母畜比公畜,成年畜比幼年畜发病多。带菌动物,尤其是病畜的流产胎儿、胎衣是主要传染源。消化道、呼吸道、生殖道是主要的感染途径,也可通过损伤的皮肤、黏膜等感染。常呈地方性流行。

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农医发[]12号)规定:为了预防、控制和净化布病,非疫区以监测为主;稳定控制区以监测净化为主;控制区和疫区实行监测、扑杀和免疫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但是,年兽医公报第1期《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免疫方案》规定:对布鲁氏菌病流行区和受威胁区奶牛和种公牛以外的易感家畜进行免疫。因此,规模化奶牛场对布病防疫应采取监测、检疫、扑杀、消毒和逐步净化的综合性防疫措施。

2.1监测

布病监测按照国家标准(GB/T-)进行,筛选检测用虎红平板凝集试验(RBPT)、阳性样品用试管凝集试验(SAT)或补体结合试验(CFT)进行复核。具体监测方法如下:

(1)虎红平板试验

取洁净的玻璃板,其上划分成4cm2的方格,在玻璃板上各格标记受检血清号,加相应血清0.03mL,在受检血清旁滴加抗原0.03mL,用牙签类小棒搅动血清和抗原使之混合。在阴、阳性血清对照成立的条件下,受检血清在4min内出现肉眼可见凝集现象者判为阳性(+),无凝集现象,呈均匀粉红色者判为阴性(-)。

(2)试管凝集试验

每份血清用4支凝集试管。第1管标记检验编码后加1.20mL的0.5%石炭酸生理盐水稀释液,第2~4管各加入0.5mL稀释液;然后用1mL吸管或枪头取被检血清0.05mL加入第1管内,并混合均匀,弃去0.25mL混合液;取0.5mL混合液加入第2管,混合,再吸第2管混合液0.5mL至第3管,如此倍比稀释至第4管,从第4管弃去混匀液0.5mL。稀释完毕,从第1管至第4管的血清稀释度分别为1∶25、1∶50、1∶和1∶。0.5mL20倍稀释的抗原加入已稀释好的各血清管中,并振摇均匀,最终血清稀释度依次变1∶50、1∶、1∶和1∶。

大规模检疫时也可只用2个稀释度,即1∶50和1∶。置37℃~40℃温箱24h,取出检查并记录结果。在阴、阳性对照和血清对照成立的情况下,参照比浊管判定结果。在1∶血清稀释度出现“++”以上凝集现象时,受检血清判定为阳性;1∶50血清稀释出现“++”以上凝集现象时,受检血清判定为可疑反应。可疑反应奶牛经3~4周后重检,如果仍为可疑,该奶牛判为阳性。有条件奶牛场可进行用补体结合试验复检确诊。

RBPT或全乳环状试验(MRT)阳性奶牛而SAT或CFT阴性判为可疑;30d后重新采样检测。细菌分离培养、SAT或CFT阳性判为患病,立即扑杀。

2.2疫情处置

对确诊布病的奶牛采取扑杀,受威胁的同群奶牛采用圈养和固定草场放牧2种方法隔离,同时把病死和扑杀牛及其流产胎儿、胎衣、排泄物、乳、乳制品等,按照GB-《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患病动物污染的场所、用具、物品严格进行消毒。饲养场的金属设施、设备可采取火焰、熏蒸等方式消毒。畜场的圈舍、场地、车辆等,可选用2%烧碱等有效消毒药消毒。饲养场的饲料、垫料等,可采取深埋发酵处理或焚烧处理。粪便消毒采取堆积密封发酵方式。

3牛结核病

牛结核病(BovineTuberculosis)是由牛型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一种人兽共患的慢性传染病,临床常呈慢性经过,以肺、乳房和肠结核最为常见。本病奶牛最易感,其次为水牛、黄牛、牦牛。结核病病牛是本病的主要传染源。健康牛可通过被牛型结核分枝杆菌污染的空气、饲料、饮水等经呼吸道、消化道等途径感染。我国将其列为二类动物疫病,采取以“监测、检疫、扑杀和消毒”相结合的综合性防疫措施,达到牛结核病净化和消灭。

3.1监测

奶牛%进行结核病监测,每年进行1次监测(《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监测方案》规定),而成年牛净化群每年春、秋两季(结核病防治技术规范(农医发[]12号)规定)。按照国家标准(GB/T-),用牛型结核分枝杆菌PPD皮内变态反应试验进行监测。初生犊牛,应于20日龄时进行第1次监测。

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①注射部位及术前处理:牛颈侧中部上1/3处剪毛(或提前1d剃毛),3个月以内的犊牛也可在肩脚部进行,直径约10cm。用卡尺测量术部中央皮皱厚度,作好记录。注意术部无明显病变。

②注射剂量:不论大小牛只,一律皮内注射0.1mL(含0IU)。即将牛型结核分枝杆菌PPD稀释成每毫升含2万IU后,皮内注射0.1mL,冻干PPD稀释后当天用完。

③注射方法:先以75%酒精消毒术部,然后皮内注射定量的牛型结核分枝杆菌PPD,注射后局部应出现小疤,如对注射有疑问时,应另选15cm以外的部位或对侧重作。

④注射次数和观察反应:皮内注射后经72h判定,仔细观察局部有无热痛、肿胀等炎性反应,并以卡尺测量皮皱厚度,作好记录。对疑似反应牛应立即在另一侧以同一批PPD、同一剂量进行第2次皮内注射,再经72h观察反应结果。对阴性牛和疑似反应的牛,于注射后96h和h再分别观察1次,以防个别牛出现较晚的迟发型变态反应。

结果判定:

①阳性反应:局部有明显的炎性反应,皮厚差大于或等于4.0mm。

②疑似反应:局部炎性反应不明显,皮厚差大于或等于2.0mm、小于4.0mm。

③阴性反应:无炎性反应,皮厚差在2.0mm以下。

凡判定为疑似反应的牛只,于第1次检疫42d后进行复检,其结果仍为疑似反应时,经42d再复检,如仍为疑似反应,应判为阳性。对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奶牛,应进行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

3.2检疫

奶牛调运必须来自于非疫区,经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检测合格后,出具检疫合格证明。调入后应隔离饲养30d,经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检疫合格后,方可解除隔离。

3.3净化

①污染牛群的处理:应用牛型结核分枝杆菌PPD皮内变态反应试验对该牛群进行反复监测,每次间隔3个月,发现阳性牛及时扑杀,直至最终达到全部阴性。

②疑似患牛处理:PPD皮内变态反应试验疑似反应者,与建康牛舍相隔50m以上进行隔离,42d后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为阳性,则按阳性牛处理;若仍呈疑似反应则间隔42d再复检1次,结果仍为可疑反应者,视同阳性牛处理。

③犊牛应于20日龄时进行第1次监测,~日龄时,进行第2次监测。凡连续2次以上监测结果均为阴性者,可认为是牛结核病净化群。

3.4消毒

临时消毒:奶牛群中检出并剔出结核病牛后,牛舍、用具及运动场所等进行紧急消毒。

经常性消毒:饲养场及牛舍出入口处,应设置消毒池,内置有效消毒剂,如3~5%来苏尔溶液或20%石灰乳等。消毒药要定期更换,以保证一定的药效。牛舍内的一切用具应定期消毒;产房每周进行1次大消毒,分娩室在临产牛生产前及分娩后各进行1次消毒。

作者:王君伟,张润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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